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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05]13号 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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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过你的情况,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也祝愿你的亲戚早日康复。
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提供的信息有限,需要进一步确认。 事故是在云南-昆明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
一、昆山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保险员工年度内发生的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定点药店配药、下同),首先从个人账户支付卡的2个账户用完后,发生费用继续卡,进入自负阶段,自负阶段分别为在职员工600元,退休员工300元,超过自负阶段的门诊医疗费用,继续卡由统一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可报销3000元(包括自负阶段),其中在职员工601-3000元,统一基金支付80%,退休员工自负基金3000元但是,被认可接受门诊特殊病种的照顾和接受医疗救助的参加者,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继续接受统一照顾的5接受医疗实时救助者的门诊支付线和个人统一自负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救助。二.昆山住院统筹起付标准的设置参保人员住院统筹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分别设置:1一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300元,退休200元;2二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600元,退休400元;3三级定点医院及转外地上级医院,起付标准为在职1000元,退休800元;4定点医院之间转院,以上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实行补差结算;5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标准为首次的50%,第三次住院及以上统一为100元;6按规定设置的家庭病床,每180天作一次住院起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超过120天的,每120天作一次住院起付。3、住院起支付标准超过5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方式超过住院起支付标准超过5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统一基金按比例支付,投保人个人适当自负,自负比例如1起支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包括2万元)以下的,在职自负10%,退休自负5%22万元以上5万元(包括5万元)以下的,在职自负5%,退休自负2%。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加者,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享受住院补助照顾:1住院后支付标准内的医疗费务员补助资金支付的2阶段自负比例统一下降50%,实施公务员特别补助。享受医疗实时救助人员住院起付线及统筹自负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救助。四.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费用支付方式:1、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以上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费用,结报比例为95%,个人自负5%;2、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在上述基础上,分段自负比例统一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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