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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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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雇佣关系主张赔偿;2.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1、雇佣关系不能认定工伤,劳动关系条件下才存在工伤,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雇佣关系一般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决 关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关系,目前理论还有争议,实践中现在雇佣关系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民事案由规定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通过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解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佣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完成工作造成的伤害属于工伤。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辟谣】工伤必须住院吗?真相:不是分析:因为工伤认定不一定需要病例或病历,所以不一定需要住院,所以回答了工伤认定一定要住院吗?这个问题,至于是否需要,要看员工的实际情况。【提醒】工伤认定的条件和规定是什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其他工伤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维护国家利益,如应急救援和救灾。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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