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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
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东莞工伤计算工资的问题,具体的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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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级别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基数支付单位 一级27个月15个月90%60%生活护理费以东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它项以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东莞社保基金 二级25个月14个月85%50% 三级23个月13个月80%40% 四级21个月12个月75%30% 备注1、医疗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 2、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津贴可一次计发10年。 五至六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级别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基数 五级18个月10个月50个月70%本人工资 六级16个月8个月40个月60% 备注1、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由东莞社保支付,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2、医疗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 3、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以上述比例按月支付。 4、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再支付伤残津贴。 七至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级别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基数 七级13个月6个月25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11个月4个月15个月 九级9个月2个月8个月 十级7个月1个月4个月 备注1、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由东莞社保支付,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2、医疗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东莞非工伤赔偿
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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