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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不能申请仲裁,也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只能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护理依赖应当在劳动能力鉴定之时确定。 工伤职工有护理依赖的,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之时一并作出,不需要单独申请鉴定。有护理依赖的工伤职工,一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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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依赖鉴定属于独立的鉴定程序,人身伤残鉴定附带的护理期鉴定属于从属性鉴定。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于2008年12月11日由公安部发布,2009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躯体伤残者和精神障碍者,日常生活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国家和其他行业已有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可见,目前除工伤之外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如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以GA/T800-2008为评定标准。
想工伤职工护理,首先我们得清楚工伤职工护理依赖鉴定标准是如何划分,根据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的程序分为3级: (1)完全护理依赖,是指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中的5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的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范围的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鉴定,是由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的,也就是说在天津市单位参保地那个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不过,工伤六级的鉴定标准,工伤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是无生活自理障碍,是不符合护理条件的。只有一至三级工伤职工完全符合条件,四级工伤职工都只有部分人员符合条件。五至十级的不符合护理条件的。符合护理条件的,在鉴定伤残等级的时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一并作出了。现在单位优待了这么多年,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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