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孕妇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拘留,并出具不予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未满16周岁或者...
对孕妇一般不能采取羁押措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哺乳期妇女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拘留,并出具不予拘留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一)不满16周岁或者70周岁的;(二)16岁以下18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3)怀孕或哺乳一岁以下婴儿;(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五)其他不适用于拘留审查的情形。被拘留人发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的通知,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1、公安机关一旦立案侦查,就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2、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3、证据确凿充分的,就会提请检察院申请逮捕,当然会限制人身自由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1、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中,只是被执行人不还款的,不能直接采取拘留措施。 2、法院拘留被执行人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履行,法院不能采取拘留措施。 3、当然,这里的有能力履行,不是指有全部履行能力。只要被执行人有部分履行能力,而没有部分履行的,法院也可以采取拘留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