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1、当承租方为个人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承租方为育龄妇女(年龄在20-49岁)的,需提交计...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深圳市办理租赁合同答案如下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程序、办理所需材料 事项类别 办事服务
一、提出申请 当事人可到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领取空白《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租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材料: 1、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持有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且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无法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的。 (2)集体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开具的自建房使用证明; (3)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单位的房屋,需提供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出具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4)唯有主管机关批准文件的合作建房的房屋,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料及合作建房协议书; (5)尚未办理房地产权或不动产权的,且有能够证明其产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加盖建设主管部门印章的竣工验收合格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回执),竣工验收超过120天,须出具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有查档部门盖章,自出具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并签字。 2、《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 3、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原件); 4、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5、其他资料 (1)、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 (2)、《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无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的,提供辖区街道办或居委会证明,出租方为个人需要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5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549人已浏览
7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