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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签订后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私自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认购方是可以向开发商退还定金的,是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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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已经缴纳了租房定金,但尚未签署相关租赁合同。根据通常的规定,在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您无法要求返还已交纳的定金。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您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请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定金。但若房东坚持拒绝返还定金,根据大多数法律规定,这类定金将难以收回。定金是指在签订租赁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之前,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其他等价物的代替物,用以担保证券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条规定承认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效力,规定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即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返还定金。但若是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接受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此案中因开发商一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未能订立,系违约责任,应将定金双倍返还。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购房合同未能签订是由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原因,那么定金通常不会得到退还。但是,如果购房合同未能签订是由于接受定金的一方原因,那么定金应当双倍返还。 如果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订立,那么定金应当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如果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那么如果购房合同未能签订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那么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如果购房合同未能签订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那么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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