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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
如果公司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为其结清工资,但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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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肯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给员工发出正式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通知可以通过邮件、单位内网、或者其他公共平台送达员工; 2.在与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时制作现场视频; 3.在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及时发出以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书,并将该通知书予以公示。同时收集并保存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证据,以此证明终止与员工劳动关系存在合法理由,防止员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赔偿金。 以上是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常用也较为有效的三种方式,用人单位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收集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证据。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地域性的差异,甚至在同一地区也因不同法官所持观点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建议企业为了防范风险,当出现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时,应当及时收集其拒签的证据并在一个月内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而不应继续用工,以免造成支付双倍工资的后果。
员工可以拒绝,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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