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指定管辖权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管辖权不明果有争议或管辖不便,上级司法机关将依法通过。指定下级司法机关管辖的。在刑事领域,实际上可能存在侦查...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因管辖不明、存在争议或者管辖不便而依法变通、指定下级司法机关管辖的情况。事实上,在刑事领域,可能存在侦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刑事案件中,需要指定管辖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管辖法院不能明确确定,即无人应管的情形;依法有几个机关有权管辖,经协商仍未确定管辖机关;由于客观原因或者紧急情况,有管辖权的法院不适合行使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或者法院因管辖权发生争议而无法协商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有争议的法院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
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条,《公安机关与军队相关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1)军人在地方犯罪的,当地公安机关应立即交给军队保卫部门调查。(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营犯罪的,以军卫部门为主组织调查,公安机关合作在地方犯罪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调查,军卫部门合作。(四)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外地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查,由军保部门配合。(5)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营区作案,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保部门侦查,由公安机关配合。(六)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0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