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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办理抵押登记的,个人认为银行的抵押有效,法院的执行行为是不对...
现在这个法院对判决房屋所有权的,一般是民事判决的形式效力是指判决宣判后在程序上所具有的一种约束力,包括判决因宣判而对法院产生的效力和因确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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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一套住房的话,必须给你们留有基本的居住条件,一般情况下只能查封,不能强制拍卖。但是设定抵押的房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法释[2005]14号)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第五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第六条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可以抵押,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法院可以确认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我们此时需要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这个房子能办理房地产证明书,一般可以办理确认权。但是,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不能提出确认权的诉讼:1、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拒绝办理房地产户口手续,买方不能提出确认权的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买方提起房屋确认权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法院行使解释权,通知卖方应变更诉讼请求登记所有权转移,买方主张不变更的,不支持诉讼请求。2、房地产被法院检查后,当事人无法提起确认权的诉讼。这种情况应中止审理,但要求确认权的财产被处分的,应对取消确认权的事件。另外,不服执行异议裁定,不得允许当事人另行确认事件的权利。事件外人在执行机构被检查、拘留、冻结后提出确认权的诉讼,非执行法院不受理,受理的应中止或撤销。3、在诉讼中,未取得住宅所有权证明书的,有碍于判断住宅所有权的归属,例如在离婚案件中,法律明确规定,未取得住宅所有权证明书的婚内共有住宅所有权的归属不得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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