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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证明负责人收到劳动者离职申请,到期后离职属于正常离职,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劳动者劳动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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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离职手续,都会有一个出具离职证明的程序。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职时原企业出具的工作期限、就业岗位、离职等信息的证明。企业收取离职证明,可以防止新录用的员工与原单位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劳动争议。因此,离职证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诉新雇主,我与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写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颁发的离职证明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就业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来说,被解雇的员工填写解雇证明,而不是离职证明。公司不同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其出具。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一种是劳动合同到期:本合同可以由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并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雇的,也应当向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据,办理失业备案,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第三,合同未到期申请离开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应出具证明是因个人原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失业救济部门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离职后,公司不得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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