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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也应该享受“三包”的售后服务。因为打折降价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所售的商品属于正品,并不是商品质量有问题的处理品,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如果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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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一、预售商品7日内可退 从今年10月1日起,《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新规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二、赠品也三包 《暂行规定》明确,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也就是说,网店必须在促销商品卖超的时候及时做出提示。据了解,往年“双十一”大促之后,很多网店都是在发货过程中发现超售才通知消费者的。同时,《暂行规定》还明确要求,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附赠的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 三、明确禁止虚假交易 新规也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并明确了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处罚。如果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对发放的赠券、积分、优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变更,也要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除非这种变更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四、销售信息要通知 新规提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也就是说,网店必须在促销商品卖超的时候及时做出提示。据了解,往年节日大促销之后,很多网店都是在发货过程中发现超售才通知消费者的。 五、违规要公示 电商的行为还会被专门“盯着”。作为集中促销的组织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购物网站应当记录、保存促销期间商户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同时,需要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如果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停止服务,并予公示。
虽然相关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对赠品或奖品如何实行三包,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条款,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以奖励、赠与等促销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免除经营者对该奖品、赠品或者奖励、赠与的服务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重做、退货以及其他责任。商家有义务对奖品或赠品包修、包退、包换,消费者也有权要求商家对奖品和赠品履行三包义务,这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不要被厂商的不实宣传和欺诈言词所蒙蔽,遇到赠品奖品发生问题,应积极与厂商联系,要求其执行三包规定。
赠品也属于商品,应该享受正常的售后服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在取得赠品的时候,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赠品的保修单据,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情况,消费者可持凭据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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