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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的恢复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为了鼓励生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不同...
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后,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恢复身体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鼓励生育二孩,在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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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符合规定的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流产、引产等情况下,根据妊娠时间长短,分别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计发15天至3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1、单位福利的发放由单位自行决定,没有法律或政策上的相关规定。 2、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保通过生育生活津贴的方式发放。 3、另外还有生育医疗费补贴。 4、产假期间应享受正常出勤时的待遇,公司发放的福利待遇员工应当享受。
员工在工伤期间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如果是奖励性待遇是不能享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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