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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大致了解到您的问题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省政府决...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员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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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5月1日起,广东省将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逾两成,广州将从现在的每月八百六十元,调至一千零三十元,东莞则调至每月九百二十元。最低工资标准分五个级别,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每月一千零三十元,增幅百分之十九点八。第二类标准为每月九百二十元,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第三类标准为每月八百一十元,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第四类标准为每月七百一十元,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第五类标准为每月六百六十元。深圳则自行制订标准。医疗期内最低工资为该地区最低工资的80%,所以单位的做法没有依据。
广东省最低工资2010已经公布了最新的方案,方案要在几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新标准平均提高21.1%。 从今年5月1日起,广东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1.1%。 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为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为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为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为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 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增幅为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办法,综合考虑近期就业状况、工资水平、物价增长、社保水平等因素制定。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广东的就业吸引力,引导外来劳动力回流,缓解广东部分行业企业的“招工难”问题。 以上就是广东省最低工资2010年的新方案。
东莞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70元/月。 东莞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提至7.4元/小时,新标准将从2008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工作制是多少天?正常上班为21.75天。加班费是怎么算的?平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分别为1.5、2、3倍工资。强行扣伙食费并不符合劳动法。社保是如何算的?按工资比例缴纳。是否一定得帮员工买社保?社保一定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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