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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知道哺乳期要求加班怎么办,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可以看: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
《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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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劳动法》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 第六条 第二款、 第七条、 第九条 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1、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2、若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然,机关事业单位哺乳假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3、女职工哺乳期间,也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哺乳假,是否准许由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我的解答如下: 女职工享有哺乳假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有义务履行。当女职工分娩后,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期间,用人单位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个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根据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 那么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提出要求,自己自愿主动滴放弃哺乳假,那么用人单位未给予哺乳假是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不能够是用人单位胁迫或者欺诈的情况下,女职工主动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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