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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土地被非法转让的,被侵害的村民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相关犯罪线索并要求立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但被起诉的对象,不能是村委会,而...
1、村委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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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有偿使用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协议本身合理合法。
按照你问题中所说的情况,有三个方面: (一)如果全村人都参与了抓阄,可以视为你母亲承包这一块土地经过了村民同意,在你母亲已经承包了这块土地后,在承包期限内村集体不能讲这块土地再承包给他人。 (二)那么现在这块的承包期限是多少呢?你们没有约定,那要看土地性质,耕地30年,林地30到70年,荒地则要看承包合同的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如果这块土地的土地性质是耕地或林地,承包期限是法定的,村集体无权再发包转让;如果是荒地,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承包荒地时未约定承包期限如何处理,但是参照一些关于村民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规定,村集体是有权在每年收获期后、开种之前这一段期间内收回的。 (三)但这款地原为闲置土地,后来发包给你母亲种地,这块地属于农用地,未经国家土地征收征用,不能用来开放房地产项目,村大队私自和他人签的这个合同无效,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对母亲所受到的损失也应予赔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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