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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说明了你的房子都处于抵押状态,在该房屋上添加所有人,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需要到银行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般...
通常来说,房贷没还完,不能办理“增加共有人”等业务。房子有贷款的话,增加名字会导致抵押物与借款合同不符,在房管部门办理正式抵押时可能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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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明确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是否可以加名字。但是在实践中,贷款没还完的房子不可以加名字。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对于贷款加名字如何操作,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多数地区要求还完全部房贷后才能加名,因为加其他名字,等于将房子产权赠与其他人一半,银行办理贷款时抵押的是全房,如果贷款期间赠与其他人一半,将来一旦出现原贷款人欠贷的情况,能拍卖的房子产权减少,银行利益受损,而且操作比较麻烦,所以银行一般要求先还完全部房贷才能加名。但是,如果银行经审核后,新加的人同意做为共同贷款人的,有的银行也会同意加名。具体你的情况能不能加名,建议咨询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贷款的银行。注意必须是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
贷款因为没有结清,房产抵押权还在银行。因此,增加共有产权人需要抵押银行的同意。在去房地产局增加之前,需要抵押银行的同意书。这份申明书风格的房地产局应该有。拿去银行填写盖章就行了。当然,到了银行,银行可能需要在公证处公正,要求新的共有产权人同意银行房地产继续抵押。如果需要办理公正,是需要花些公证费的。具体的处理方法还是向银行询问最正确的各地银行的做法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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