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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变更身份后房子办不了过户怎么办

2022-10-30
二手房房主身份变更后不给过户尹先生与萧女士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尹先生将其名下某物业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合同约定了尹先生委托担保公司赎楼,并且约定尹先生应在公证委托后一个月赎出楼,在赎出楼后一周时间内去办理房地产的过户手续,约定违约金人民币30万。尹先生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了公证委托手续,然后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时,因尹先生的身份变更,由大陆居民变更为香港居民,而这时房价迅速上涨,尹先生不想再出售该物业,在中介和买方多次催促其去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的情况下,尹先生仍以其时间不够为由进行推托,至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半月,仍然无法赎楼,萧女士遂委托律师发函进行催告,要求尹先生履行相关手续。尹先生不理,后萧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尹先生承担违约责任。买房不给过户怎么办尹先生推说其身份变更无法办理过户,不是其故意造成的结果,不应承担违约责任。经了解,尹先生身份虽然变更,但只需办理相关证明,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尹先生在萧女士催告后,仍不去办理相关手续,实属违约,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30万。虽然尹先生身份变更,未按照正常的时间办理过户,造成了客观上的困难,但并非完全不能完成过户手续,其只需去办理相关身份证明手续,仍可办理,尹先生在看到房价上涨后,以其身份证变更为由推托不想去办理过户,而萧女士在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后,尹先生仍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显然存在违约,法院判决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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