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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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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北京公积金的条件是: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 (二)退休和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金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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