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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工伤治疗和认定...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工伤医疗期见或者是劳动能力鉴定下来确定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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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公司不得辞退职工,但是工伤治愈康复后,应该报到上班,没有请假而又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可以视为自动离职。工伤认定后,离职或辞退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七到十级工伤,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到六级工伤,单位必须保留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但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同样用人单位也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到四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怀孕期间的确不能辞退员工,但是如果是合同到期的,可以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你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但不能要求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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