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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社保局的生育保险进行支付的。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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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支付产假工资是不合法的。产假期间应按原工资支付。《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该条规定了因劳动者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时,企业有权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以及扣除的数额。企业的停产并不属于这样的情形,虽然造成了用人单位经济损失,但这样的损失并不是因劳动者的原因所致的,因此,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50条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不是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无权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或故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关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全额工资报酬,并且还可以要求发放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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