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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佣人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佣...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员工在公司里上班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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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介绍的情况看,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争议,本律师认为应该属于雇佣关系,收购站的老板直接雇佣的是A,因为A不能独自完成工作,就找到你父亲,而且该老板对你父亲一起来从事这项工作没有表示异议,应该视为该老板和你父亲之间的雇佣关系成立.如果按照雇佣关系,你父亲有权要求收购站承担赔偿责任,再退一步讲,即使不构成雇佣关系,你父亲是为该收购站工作,作为收益人的收购站对你父亲的损失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义务.
承揽关系是指承揽合同两方当事人基于完成肯定工作未内容产生的法律关系。 承揽关系分别于聘用关系,它们有以下差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肯定的工作并托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由于有的雇员在事实上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聘用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 区分二者,能够从以下多少个方面分析:⑴当事人之间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聘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无自主权,雇主能够任意干预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承揽人对怎样安排工作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⑵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聘用关系中,通常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要求承揽人提供肯定的劳动成果。 ⑶是以直接提供劳动为目的还是以完成一次性工作成果为目的。聘用关系中,是以直接提供劳动为目的,且是继续性提供劳动。而承揽关系中则是以一次性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动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⑷从报酬给付上,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聘用关系中,雇员的薪水通常是计时薪水,定期给付。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是计件报酬,完成定作劳动成果后,定作人一次性给付。 总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动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能够认定为聘用关系。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关系。
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是有支配属性的,雇员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劳动,例如: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雇佣;加工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如物品的加工承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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