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
关于没签合同离职,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没签自动离职会有工资吗首先,根据我国《》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朋友既然作为公司的股东,这2009年8月-2010年底期间既没签合同,又没领过工资,这说明双方建立的可能并非劳动关系,你无权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当然,如果你能证明你接受公司的管理、约束与支配、比如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向你分派任务,对你考核,等等,也可以说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否则就参考上面的解答。
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797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