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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以战略投资者的名义参与国企改制,然后再利用国家政策,通过套取改制补偿金,低价和解企业债务等方式,轻易获取数倍的高额利润,最后再选择时机撤离资金拂袖而去。 目前,许多“热心”东北的投资者将国企视作手中的股票,开始采取低买高卖的操作手段,套取高额利润,而丝毫不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这种完全以商业炒作手段获取短期利益的怪现象,越来越引起经济学界专家的关注及广大改制国企职工的担心:面对自身日益窘迫的生活和入主者一夜暴富的神话,许多职工们坚信,这些所谓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制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变相圈钱。
国企改制职工的补偿标准如下: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四川改制企业职工赔偿金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如发现你单位存在违规现象时,可向当地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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