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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六年的,应当支付六个月的经济补偿;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本单位...
1、能。一般员工连续旷工三天,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对旷工多久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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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为职工本人在本单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你与工厂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得不到经济补偿金,也得不到失业补偿金。对劳动纠纷首先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起诉。根据《》第条、第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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