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准备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买方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单身人士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流量表和身份证;已婚人士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工资卡流量和身份证。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 3.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 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7.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70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