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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含义是什么?

2024-11-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他们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并结束劳动关系。不过,很多人可能误解了这条法律,认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来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友好途径。实际上,协议解除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遵循公平原则。因此,无论哪一方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都无需谈及补偿问题。从实践来看,协议解除具有以下特点:(1)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劳动合同请求权;(2)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强加自己的意志于对方当事人;(3)协议解除不受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约束;(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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