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产证没办下来不能加子女的名字,房产证加名手续的必备材料就是房产证原件。只能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再办理。另外加名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并征得所...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不能加子女的名字。应当在领取到房产证后,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证是可以添加妻子名字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需要以下手续:需要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5、申请报告; 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根据房屋来源和产权性质的不同,核发产权证的时间也不一样,有时候要几年后才可以申办产权证,主要是还迁房,是比较慢的。至于您所问的产权证没有办下来之前是否可以改名字,我认为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仅仅是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还没有办理预告登记的,我认为仅是合同关系,只要开发商同意,更名是可以的。但如果房屋已经预告登记,更名就不可操作了,就需要等产权证下发后再办理变更登记了。那么,如果房屋是安置房,就要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变更名字,同样也是看行政备案到什么程度,如果行政机关还没有对您的房屋分户登记为您名下,拆迁人又愿意配合变更,我认为是可以操作的。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不能加子女的名字。应当在领取到房产证后,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8人已浏览
20,524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