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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2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闲置地收回国有或收回归集体所有的闲置期限2年无论是政府原因闲置还是其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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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土地共有以下五种处置方式:(一)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建设;(二)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三)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四)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收益;(五)收回闲置土地,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权证。
经合法手续土地被征收之后就属于国家所有了,所以被征地农民不可以要回自己的土地,但是如果土地被征收后,土地闲置的,被征地农民可以申请恢复耕种。
1、征收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科) 2、征收标准:每亩600-2000元。土地出让金的10%-20%计征 3、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通过2004年第二次修订)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4、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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