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伤康复对象申请书范文

2022-03-03
根据《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工伤职工康复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11)379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康复对象是指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工伤(含职业病)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职工。工伤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工伤康复对象范围:(1)尚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且伤病情相对稳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需要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2)旧伤复发,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康复对象的确认:(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可以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并填写《市工伤康复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医疗检查资料。(2)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后,及时将申请材料转送工伤康复机构,工伤康复机构接到申请材料5日内提出是否具有康复价值的意见,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5日内将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意见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和工伤职工。与原工伤发生时所在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不再进行康复对象确认。(3)经确认的康复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工伤认定结论和《市工伤康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及时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住院康复治疗。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