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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限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隶属业主共有。这些车...
小区车位若为业主所有,则业主是可以将其进行出租收取使用费的,物业不得侵犯该合法权利。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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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可以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可以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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