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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一、事业单位签了合同能说开除就开除吗? 1.不能。 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都要按两法执行,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也要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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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包括通常所说的雇用)之日起就应为员工办社会保险.你们有权利要求单位补办;2未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员工的权益与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一样受法律保护;3只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才能开除,否则开除的行为无效.4、你们在接到开除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向当地劳动局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单位的开除决定,恢复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单位为你们补办社会保险。
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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