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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一个月应告知劳动者是否续签的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按延迟的天数补偿工资(最多一个月)。 另外到期终止还分第一次劳动合...
根据2008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及个别地区的条例规定(比如),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一个月应告知劳动者是否续签的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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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按旧法(即《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既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按新法(即《劳动合同法》),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期满终止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工作年限: 由于《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适用该法中的规定。只有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才适用该规定。 (2)补偿计算的基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的通知义务,但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4、期满终止不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种情况下,是劳动者不再愿意继续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你的情况符合第4条,所以当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不用支付。
该合同指的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有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劳动合同的终止,用人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用人单位同意续订,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动者不愿续订。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续订,那么不管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了,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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