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08年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及个别地区的条例规定(比如),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一个月应告知劳动者是否续签的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
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一个月应告知劳动者是否续签的通知,如果没有通知的,按延迟的天数补偿工资(最多一个月)。 另外到期终止还分第一次劳动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经济补偿金的给付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且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低于原来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维持原条件或者高于原条件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仍然坚持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免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4珠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合同期满,公司不再和你续签的情况下,公司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合同期满,公司在维持或提高待遇的情况下愿意和你续签,你不签的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合同期满,公司要降低之前的待遇和你签合同,你不愿意,可以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5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