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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民法典》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
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民法典》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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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它们具有以下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2、实际功能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就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而言就是为了使得预购人在预购的房屋办理了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后,能够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从而确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操作上的不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 4、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一个意思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而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初步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房屋竣工后90日内,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隶属关系及其他权利。开发商确权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一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完成。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金额难以估算,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无初始登记,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大产权证后,购房者才能申请转让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了保全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进行的登记。他登记了债权请求权,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碍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的处分无效,从而保证了今后本登记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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