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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l2条规定,业主大会决议生效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要大会是在持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一般决定经与会业主...
一般同一个小区不可以成立不同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只有一个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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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录像设备隶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既然隶属共有设施设备,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受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2、业主享有的权利有:服务权、建议权、投票;选举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以及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权利。所以,业主有权了解和获悉物业活动的相关信息。 3、物业管理人员可将监控录像内牵涉具体时段和具体情况的录像信息告知业主。 4、对于业主怎样查看监控录像,物业管理立法上虽无明确限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其立法精神,业主要求翻阅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时,物业应予支持。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1、物业侵权,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侵权责任,而不是拒交物业费。对于物业的过错,可以起诉物业违约。2、《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部分业主往往不了解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范围,在遇到房屋漏水、财物失窃、邻居违章建设等侵权行为时将侵权责任盲目归责于物业公司并拒绝交纳物业费。实际上,这部分受侵权的业主一方面没有理性分析损害发生的原因,也不区分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其他业主等可能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主观地认为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所有的责任;另一方面又采取了不正当的维权手段,试图通过拒交物业费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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