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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试用期三天主管说没过就没工资,可以投诉...
用人单位规定试岗5天没有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你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谓的“试岗”5天,应该理解为劳动法规中的“约定试用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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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时限三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劳动合同时限2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时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时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试用期间提前三天书面递交辞工报告即可去职。
在法律条文中,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三日”并无明文限定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因此劳动者通常能够主张自然日。但是,辞工离开工作单位,还应完善交接手续,否则用人单位能够主张劳动者未解决交接手续给单位导致的损失赔偿。如果劳动者不需要解决交接手续的,三个自然日后能够去职。需要解决交接手续的,特别是不能很快交接完的工作,主张“自然日”就不太合法了。让接交人牺牲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来为移交人的辞工而加班就有失公允了。因此,还是最好商量解决。
1、没有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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