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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实际测算面积确实是小于出售面积,超出双方认可的误差标准,应该多退少补。 2、如果出售方交付的房屋面积超过约定面积,购房方同意交付多出...
房屋的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一般而言,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也比较容易处理。目前,问题较多的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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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本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本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一定的误差幅度(3%)内,据实结算。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还规定了若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负担或返还房价款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可以依照以上条款要求赔偿。
房屋面积误差比公式如下: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约定计价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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