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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怎么办赵先生在某开发区看中了一套房,看房时,无论是宣传资料还是售楼小姐的口头表述,都显示此物业性质为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上,在“该商品房的用途”一栏上,开发商填写了“公寓”。在普通市民看来,公寓就应是住宅。而银行贷款经过开发商的努力“争取”,业主向银行贷款时不按商业用途贷款,而按住宅的性质办理。这一切,都让赵先生对房屋的“住宅”性质深信不疑。直至交付时,开发商才说,房子是商业用房,必须多交纳契税。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许多实际情况与宣传相差甚远,当合同签订,购房款到账后,消费者发现自己已处于弱势的地位,对出现的问题已无法同开发商平等协商解决了,大多数人只好选择退让。对于这种开发商明显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能退房吗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事先宣传与实际房子状况不符的,或在小区整体设计中,如果开发商恶意变更环境规划,或者隐瞒了原规划、设计,就应该认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民事行为无效。200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见广告是否应视作合同内容要看广告本身性质。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对房屋及其相关设施作了说明和承诺并且对购房因素有重大影响的,即使在签署合同时没有写入,也应作为合同条款遵守。
若存在刻意隐藏房产年龄的行为,这一行为归类于违约行为,且由于其具有欺诈性质,因此我们有权利撤销该份合同,同时也有权向中介机构提出相应的赔偿责任要求。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中介人员故意隐瞒了与签订合同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或提供了不实的情况,从而对委托方造成了损失,那么他们不仅不能够获得报酬,而且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您发现开发商在学区房方面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建议您立即向所在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诉和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我们有权对涉嫌违规的开发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虚假宣传的处理难度在于它可能引发民事责任挑战——如何妥善解决购房者利益受损的问题。为确保您能够追究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责任,您可以首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举报材料,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并确认虚假宣传事实后,然后凭借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被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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