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您遭遇了购房过程中的不公或困扰时,我们为您提供以下解决途径以供参考:首先,您可选择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投诉,以便相关...
首先,若开发商以“学区房”为名进行虚假宣传,那么便应当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往往会利用消费者对子女教育问题的高度关注,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下三个因素必须同时满足才能保证二手房买卖合同具备合法性与有效性:首先,该合同需由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进行签订;其次,合同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最后,该合同的订立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私下签署,只要符合上述三个条件,那么这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就会在签约各方之间建立起不可撤销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撤回或变更,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追究或者按照违约条款进行处罚,甚至可能被强制执行。在此特别提醒各位交易参与者,对于未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其不得进入市场流通,因此仅凭签订买卖合同以及办理公证手续等方式并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属于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人已浏览
12人已浏览
5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