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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共有人之间没有约定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按股或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但共有人有家庭关系等。...
一、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的分割是双方按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当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共有性质,且恋爱同居关系尚不能认定为家庭关系时,共同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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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看双方出资情况。 解析: 在恋爱或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并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房屋认定为共同共有或是按份共有。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是共同共有,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为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 双方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要看受赠人是否履行了义务,如果没有,那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屋。
恋爱期间购房,分手财产房分割方式有: 1、购房时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2、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两人名字的,属共有财产,可以按出资比例分割。 3、一方全资购买的,不需要分割。 4、一方出资购买,使用另一方名义贷款的,出资方应当就房屋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恋爱期间购房,房产如果是一方出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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