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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

2022-03-05
答: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一)侵权人使用了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二)这种使用未经权利人的允许,或者虽经权利人许可,但超出了许可使用的范围和方式.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这种使用造成了或者足以造成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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