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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不能再次得到。国家收回土地应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补偿,对地上建筑物予以补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违章建筑、自建房、临时建筑等地上结构的区别。自建房一定是违章建筑吗?答案是不一定。因此,违章建筑不一定得不到补偿。根据《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这里强调的是,征收主体、征收实施单位、城管没有资格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认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由职权单位作出。但在办案实践中,存在着大量假借拆除违章建筑之名实为拆迁的情况。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在实践中,需要专业人士进行严谨的分析,才能得到正确的判断。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房屋由于历史原因缺乏相应的合法权证,形成了很长时间,但并非所有没有权证的建筑都是违法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充分掌握拆迁方的目的,发现拆迁方认定违法建设程序和实体违法性,获得平等的谈判机会,维护自身权益,获得补偿。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有法定情况出现并以此理由提出辞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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