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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无故辞退: 1、如果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支付了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按照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则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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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建议当面咨询详细表述案情
1996年9月当事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是否能够提交证据?当事人以前在从事销售工作中,有一笔欠款未收回,总额为2.6万,不能从当事人的工资里扣除。 2006年底,当欠款扣除完毕,药厂通知当事人不再续签合同,你仍然可以请求对用人单位的错误做法进行纠正。当事人退休年龄现在仅剩4年时间,原则上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履行原无固定期合同。至少也应该重新签订一个无固定期的合同。
按照法律的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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