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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表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但并不是唯一的方式,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合同约定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都可以证明双方建立...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2、竞业禁止的职业种类和范围,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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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查了一下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 由于我没有签定任何合约,应该没有违反约定竞业禁止,对否? 而法定竞业禁止的对象是:董事,经理和监事。我看了几个案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应该指总经理,而其他副总经理,技术经理或者部门经理应该不在限定范围。 至于董事和监事,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 我只有分红权,在口头被称过董事,但没有书面协议也未经工商变更。我从来未参加董事会,也未领取董事津贴。请问,我算是董事吗?
企业应选择恰当的时间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其具体时间应为员工知悉商业秘密或不可避免知悉商业秘密时与员工协商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此时,由于企业处于比较有利的、主动的地位,一般容易达成协议。因此,企业应选择恰当的时间及时与有关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
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 “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4、高级文秘。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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