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您可以收集证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法条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公司跟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你们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没有赔偿。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以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合并和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你可以找合并后的公司维权。其次,维权途径无非就是三种,其一是协商,其二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其三是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诉讼。
上市公司面临裁员风险时,员工只需专注于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果对方解除合同,员工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两种: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1. 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并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人需要在要约公告之日起15天后公告收购要约,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但不得超过60日。在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如果收购要约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那么收购人不得在收购期限内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2. 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就收购协议达成一致后,收购人通过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并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要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18人已浏览
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