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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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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是我国企业兼并的一种方式,他是指一家公司收购了另一家公司并为一家公司的行为,在我国对于公司吸收合并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以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主体合并和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你可以找合并后的公司维权。其次,维权途径无非就是三种,其一是协商,其二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其三是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诉讼。
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为新合并,合并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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