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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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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2、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按照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公布的为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 2、如果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3、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则实行同工同酬; 4、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不确定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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