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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报酬是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依法带薪年休假、病假等法定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时,应该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过,这些假期不包括休息日。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认为另外100%的加班工资已经包括在正常发放的工资之中,因此只支付100%的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迟到1分钟要扣工资,那么按照规章制度扣工资合法,且迟到给予必要的处罚,也是应该的;如果连上班都不能准时,又怎么能相信公司的产品质量是好的呢。
上班迟到不属于劳动法管理范畴,你可以看你们单位规章制度怎么规定的,如果有规定,有扣罚标准,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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