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第三方债务履行通知书的撰写规范

2024-12-10
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未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单位)享有到期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条、第67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应在十五日内直接向第三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所负的到期债务,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若申请执行人违反规定向被执行人清偿,则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申请执行人还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若申请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或不提出异议,则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法院印章) 法院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